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补充说明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5-27 17:03:00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一、 公寓管理科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5日—6月13日。其他时间可联系相关办理人员,约定时间后前往办理。二、 如毕业生暂时不离校的,可以预交押金,继续在原宿舍住宿。待离校时,拿本房间钥匙和空调遥控器退还押金。三、 毕业生房间统一清理时间,是在学校通知毕业生离校时间之后延后3天,确认房间人员全部离校后,再统一清理、维修。公寓管理科联系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13966111616 终审: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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